老人去世的冤枉,把案情归纳一下
老人去世的冤枉,这里把问题归纳一下:
1.. 首先不可能是意外,如果如洋人说的踏空了,她肯定掉下去,不可能撞倒老人自己不一起掉下去。
2.. 长城奔跑是她自己承认的,“在公安局录口供时称,从长城由上往下跑时,不留神一脚踩空了台阶撞到了老人”,这点可以断定。此处长城路很窄,只有1.5米,坡度有60度,在这样的地方奔跑,还是旅游景点,人群众多,过失是免不了的。
3. 孽事者态度相当恶劣:“肇事者说:抱歉,在我的国家我没有责任” 。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,也是明显蔑视中国法律,如果在古代判的很重。
4,. 她眼睛不瞎,很可能是故意撞人,不想撞人怎么会撞到,学校里打打闹闹,都没有多少死人,如此问题就更严重了。
5. 出事时老太的丈夫在前,老太是第二个,洋人跑过第一个人,应该减速了,可是继续奔跑撞到老太。明显是不想礼让。
6. 如果是故意的,一种可能是教训中国人一下,没想会死,这种可能性最大,洋人喜欢撞人,在国外和香港是经常的事。
7. 另一种可能就是故意杀人,这种可能性不大,但也不排除
分析当时的情况“一名外籍女子急速冲下楼梯,撞倒了老太太”,“头撞上墙体,当场吐血身亡”。死者没滚下去,而是向后倒撞得眼、鼻出血,口吐鲜血,法医检查的结果很重要,笔者估计是颅脑严重出血,撞击力非常大,不是滚下去,而是冲撞撞墙造成的伤害,老人生前“现年70岁,身体状况良好”,造成健康老人死亡,不是大力撞击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。